Skype 商標與版權

商標

Skype、SkypeIn、SkypeOut、SkypeMe、Skype 標識和 S 標識以及在我們網站上標明的其他標誌都是 Skype Limited 或其他相關公司的商標。Skype 已在美國專利商標局以及芬蘭、澳大利亞、 日本、以色列、列支敦斯登、南韓、香港、紐西蘭、荷比盧三國、瑞士及臺灣的商標局註冊。

在其他幾個國家也進行了註冊登記。Skype 的商標和商業外觀不得以任何可能對客戶造成混亂的方式,或任何可能影響 Skype 聲譽或信用的方式,用於與 Skype 無關的任何產品或服務。在本網站上出現的不為 Skype 或其相關公司擁有的所有其他商標,是其各自擁有者的財產;Skype 與這些擁有者之間也許存在或不存在從屬、關聯或資助的關係。

版權

Skype 網站上包含的所有內容及其編排,例如文字、圖片、標識、按鈕圖示、影像、音訊短片、數位下載和軟體,都是 Skype Limited 的財產並受美國和國際版權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