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服务条款

1. 广播服务条款的适用范围

在广播(定义如下)节目(定义如下)中使用本Skype软件必须遵守本《广播服务条款》。 如果您想在广播(定义如下)节目(定义如下)中使用本Skype软件,您必须同意本《广播服务条款》。 如果您不同意本《广播服务条款》,不愿意提供注册信息(定义如下),则您不得将本Skype软件用于广播节目。

2. 注册

初次将本Skype软件用于广播节目之前,您必须提供 www.skype.com/media/broadcast/register列明的信息,即(“ 注册信息”)。 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您同意及时更新此类信息。

3. 广播命名准则

Skype已采纳并将实施特定命名准则(以下简称“ 准则”),其副本已张贴在网站上(网址 skype.com/media/broadcast),此外,与节目有关的部分也已纳入本协议,以备参考。 您同意并承诺要遵守本准则。 Skype可自行决定随时修改本准则,并在 Skype广播和电影页面张贴修改通知。

4. 广播节目中的Skype标识

您同意遵守如下附加规定,但法律禁止时除外:

4.1 音频节目。 不含视频图像的广播节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 对于任何节目,若Skype软件的使用时间不超过十五(15)分钟,您应当按 广播命名准则的要求在使用软件之前或之后播出标识公告。

(b) 对于任何节目,若Skype软件的使用时间超过十五(15)分钟,您应当按 广播命名准则的要求在使用软件之前或之后以及在节目播出过程中播出标识公告,两次播出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2 视听节目。 使用Skype软件播放视听节目(即播放伴有音频讯号的视频图像)或在视听节目中加入有关Skype软件的视频描述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a) 您应从网站 skype.com/media/broadcast存取可缩放矢量文件格式的Skype徽标,该徽标只能从上述来源复制。

(b) 根据准则之规定,使用或包含Skype软件视频描述的节目必须包含Skype徽标,这样,在使用过程中,徽标将出现在屏幕右下角显示Skype软件的地方,并可按比例缩放到合理尺寸,保证徽标清晰可见。

5. 一般条款

5.1 定义

5.1.1 “ 广播”指通过任何现在已知或未知的媒体和格式同时向大众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通讯网络、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电视、无线电或卫星系统、有线、无线或光纤点对多点传输;此外,根据本广播服务条款,其中还包括窄播和多播。

5.1.2 “ 节目”指现场或预录制音频或视频节目。

5.2 您承诺并保证您有权成为本《广播服务条款》的协议方并遵守其条款和条件。 您应负责取得所有权利,并支付节目和广播所产生的全部许可费和其他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Skype对与节目或广播有关的费用或支出概不负责。

5.3 您应负责遵守所有与节目和广播有关的全部适用法律,费用自付。 凡由于(i)广播和节目;(ii)虚假陈述或违反本协议所述之担保条款;或(iii)违反任何公约、协议或本协议所载之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损失、费用、责任、损害和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与此有关的的其它支出),不论其类型、性质和描述,您同意向Skype、其关联方及Skype员工进行赔偿,使之不受损害并为之抗辩。

5.4 您应严格遵守并以合理的审慎态度确保节目、广播和/或Skype软件(i)不会被用作攻击个人、组织、信仰、宗教或教派的工具;(ii)不含任何法律禁止的声明或促销信息;(iii)不会被用来对任何产品或服务提出虚假或无理的索赔;(iv)不含任何诽谤、猥亵、亵渎、下流、粗俗、令人生厌或攻击性内容或声明,不论主题还是对待别人的方式;(v)不含任何无法证实的证词;(vi)不含或未提及任何被社会团体视为不可接受的讨论话题(例如不敬之语、猥亵内容),或(vii)不会被用于Skype认为会损害公众、Skype或一般意义上的诚实广告和良好企业利益的广告或公告。

5.5 此处授予您的权利均为非独家可撤销权利。 您无法取得Skype徽标、商标或其它原产地标记(统称“Skype品牌”)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或因此而取得对Skype品牌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此外,您特此声明,在您和Skype之间,Skype是所有Skype品牌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的独家所有者。 您对本协议所述Skype品牌的使用应符合Skype的利益。 Skype保留指示您如何使用Skype品牌以及在节目播放过程中如何展示Skype品牌的权利。 Skype还可以全权酌情决定您对Skype品牌的使用是否可以接受,并在不可接受时指示您停止使用Skype品牌。 若您收到停止使用Skype品牌的指示,您应立即照办,此外,如果此类指示与特定节目有关,则您不能再广播或许可广播此类节目。

5.6 Skype保留随时修改本《广播服务条款》的权利。 根据本协议之授权继续使用Skype软件表明,您同意接受BT&C修订版条款及条件的约束。对于因修改和/或终止本BT&C而造成的任何损害,Skype概不负责。

5.7 您明确承认您已阅读本协议和《广播服务条款》并且理解其中列明的权利、义务、条款及条件。 根据本协议授权的方式使用本SKYPE软件表示,您明确同意受本协议条款及条件的约束并赋予SKYPE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Skype版权所有 – 最后修订日期: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