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服務條款

1. 廣播服務條款的適用性

在廣播(如下定義)節目(如下定義)中使用 Skype 軟體,受廣播服務條款約束。 如果您想在廣播(如下定義)節目(如下定義)中使用 Skype 軟體,您必須同意廣播服務條款。 如果您不同意廣播服務條款並提供註冊資訊(如下定義),則不可在廣播節目中使用 Skype 軟體。

2. 註冊

在第一次於廣播節目中使用 Skype 軟體之前,您必須提供 skype.com/media/broadcast/register指定的資訊(「 註冊資訊」)。 您同意您將在任何變更後迅速更新登記資訊。

3. 廣播品牌指南

Skype 已採納並執行某些品牌指引(「 指南」),指南張貼於 skype.com/media/broadcast並以參照方式納入本文有關節目部分。您同意並承諾遵守指南的規定。 Skype 可隨時自行決定修改指南內容,只需將修改通知張貼在 Skype 廣播及電影頁即可

4. 在廣播節目中識別 Skype

除非法律禁止,您同意以下額外要求:

4.1 音訊節目。 對於沒有播送影像的任何節目,以下要求適用:

(a) 對於使用 Skype 軟體低於十五 (15) 分鐘的節目,您應正如 廣播品牌指南所說明,在使用開始及結束時播放識別通告。

(b) 對於使用 Skype 軟體超過十五 (15) 分鐘的節目,您應正如 廣播品牌指南所說明,在使用開始及結束時,並於節目進行期間每隔十五 (15) 分鐘播放識別通告。

4.2 視聽節目。 對於您使用 Skype 軟體或包括 Skype 軟體視訊描述在內的任何視聽節目(即播送的影像伴有音訊信號),以下要求適用:

(a) 您應從 skype.com/media/broadcast 以可縮放向量檔案格式擷取 Skype 標誌,標誌只可從此來源重製。

(b) 在任何使用 Skype 軟體或包括 Skype 軟體視覺描述在內的節目中,您應根據指南適當放置 Skype 標誌,並在使用 Skype 軟體期間,於螢幕右下方以比例相稱、大小合理的方式清楚顯示 Skype 標誌。

5. 通則

5.1. 定義

5.1.1 「 廣播」意指透過任何現在已知和未知的媒體及格式,同時向公眾傳送,媒體及格式包括但不限於資料通訊網路、網際網路、電子郵件系統、電視、收音機或衛星系統、有線、無線或光纖網路上的點對多點傳輸;為此目的,廣播服務條款也包括小眾廣播和多點播送。

5.1.2 「 節目」意指即時或預先錄下的音訊或視訊表演。

5.2 您陳述並保證您有權同意並遵守廣播服務條款的條款與細則。 您負責獲得所有授權,並支付節目及廣播引起的所有授權費及其他費用和開銷。 Skype 將不對與節目或廣播相關的任何費用或開銷負責。

5.3 您負責遵守與節目和廣播相關的適用法律,並自行承擔費用。凡是由 (i) 廣播與節目;(ii) 不實陳述或違反本合約中您的任何保證;或 (iii) 違反本合約中任何協定、協議或您的責任所引發的任何及所有類型、性質及描述的任何及所有損失、費用、責任、損害及開支(包括附帶的合理法律費用及其他開支),您同意補償 Skype、其分支機構和 Skype 職員、為之辯護並使之不受傷害。

5.4 您將負責遵守及盡合理努力,確保節目、廣播及/或 Skype 軟件將不會 (i) 用作攻擊個人、組織、信仰、宗教或教派的媒介; (ii) 包含法律禁止的通告或推廣; (iii) 用作對任何產品或服務做出虛假或無保證的聲稱; (iv) 包含誹謗、下流、褻瀆、猥褻、粗俗、厭惡或冒犯的內容或通告(不論主題或手法);(v)包含未經驗證的推薦書; (vi) 包含有關被視為社群不可接受的討論主題的任何說明或參照(如褻瀆或下流);或 (vii) 用於與廣告或宣佈相關用途,而 Skype 可能認為損害或不利公眾、Skype 或誠實廣告及一般有信譽企業的利益。

5.5 根據本合約授予您的權力是非專屬且可撤回的。 您不會獲得任何 Skype 標誌、商標或其他起源標記(統稱「Skype 品牌」)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您在此認知,在您與 Skype 之間,Skype 是 Skype 品牌的所有權利、所有權或權益的唯一所有人。 您使用 Skype 品牌須有利於 Skype。 Skype 保留指示您如何使用 Skype 品牌,以及如何在節目中展示 Skype 品牌的權利。 如果 Skype 單方決定不能接受使用,Skype 也可能指示您停止使用 Skype 品牌。 如果您被指示停止使用 Skype 品牌,您須立即停止使用(如果此指示與某一節目相關,您不再獲允許廣播或授權此節目的廣播)。

5.6 Skype 保留隨時修訂本廣播服務條款的權利。 您根據本合約的授權持續使用 Skype 軟體,即構成您接受受修訂後的廣播服務條款與細則約束。Skype 不對修訂及/或終止廣播服務條款與細則所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5.7 您明確認知,您已經閱讀本合約及廣播服務條款,並理解其中所列出的權利、義務以及條款與細則。根據本文授權的方式使用 Skype 軟體,您即明確表示同意受其條款與細則的約束,並授予 Skype 本文中所列的權利。

© Skype - 最後修訂:2009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