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服務條款 (TOS)

下載 Skype 廣播指南方針

1. 廣播服務條款的適用性

除非 Skype 另有書面同意,否則在任何廣播 (定義如下) 節目 (定義如下) 中使用 Skype 軟體時,皆須遵守「廣播服務條款」。

如果您想在「廣播節目」中使用 Skype 軟體,即必須同意「廣播服條款」。除非與 Skype 另有書面協定,否則若您不同意「廣播服條款」,即無法在「廣播節目」中使用 Skype 軟體。

2. 廣播節目中的 Skype 識別

在任何「廣播節目」中使用 Skype 軟體,即代表您同意遵守「Skype 廣播指南方針」 (會不時更新) 中任何適用的條款及下列額外要求,惟法律禁止者除外:

2.1 音訊節目。對於沒有播送影像的任何節目,適用以下要求:

(a) 若任何「節目」使用 Skype 軟體的時間不超過十五 (15) 分鐘,應在開始及結束使用時播放識別通告,如「Skype 廣播指南方針」所述 ;

(b) 若任何「節目」使用 Skype 軟體的時間達到或超過十五 (15) 分鐘,應如「Skype 廣播指南方針」所述,在開始及結束使用時,以及「節目」進行期間每隔十五 (15) 分鐘,播放識別通告 ;以及

(c) 如果想要在任何 [節目] 中包含代表特定 Skype 撥打功能或動作的音效 (例如但不限於,接聽電話的「接聽」音效,或是結束通話的「掛斷」音效),您僅能使用 Skype 中現有的特定音效,並需進一步遵守「Skype 廣播指南方針」中對於使用 Skype 音效的要求。

2.2 視聽節目。對於您使用 Skype 軟體或包括 Skype 軟體視訊描述在內的任何視聽「節目」(即播送的影像伴有音訊信號),適用以下要求:

(a) 任何使用或包括 Skype 軟體視覺描述之「節目」皆需取得 Microsoft 核准與授權。收到授權後,使用 Skype 浮水印圖示時必須遵守「Skype 廣播指南方針」中規範的所有要求。若要要求提供授權,請在此提交要求。

(b) 如果想在「節目」中擬用特定裝置,您僅能使用適合該裝置的 Skype 使用者介面,如同在「Skype 廣播指南方針」中所示。

(c) 如果想要在任何 [節目] 中包含代表特定 Skype 撥打功能或動作的音效 (例如但不限於,接聽電話的「接聽」音效,或是結束通話的「通話掛斷」音效),您僅能使用 Skype 中現有的特定音效,並需進一步遵守「Skype 廣播指南方針」中對於使用 Skype 音效的要求。

3. 一般條款

3.1 定義

3.1.1「廣播」意指透過任何現在已知和未知的媒體及格式,同時向公眾傳送,媒體及格式包括但不限於資料通訊網路、網際網路、電子郵件系統、電視、收音機或衛星系統、有線、無線或光纖網路上的點對多點傳輸;為此目的,「廣播服務條款」也包括小眾廣播和多點播送。

3.1.2「節目」意指即時或預錄的音訊或視訊表演。

3.2 您陳述並保證您有權同意並遵守「廣播服務條款」的條款與細則。您負責獲得所有授權,並支付「節目」及「廣播」引起的所有授權費及其他費用和開銷。無論在任何情況下,Skype 將不對與「節目」或「廣播」相關的任何費用或開銷負責。

3.3 您負責遵守與「節目」和「廣播」相關的適用法律,並自行承擔費用。對於以下情事所造成的任何及所有損失、成本、債務、損害和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和其他相關花費),不論其種類、本質及性質,您同意補償 Skype、其加盟網站和 Skype 員工、為其辯護並使其免於承擔損害:(i)「廣播」和「節目」;(ii) 您誤解或違反在「廣播服務條款」中承諾要遵守的項目,或 (iii) 違反在「廣播服務條款」中所做的約定、同意事項或義務。

3.4 Y您需負責觀察並及盡合理努力,確保「節目」、「廣播」及 / 或 Skype 軟體不會:(i) 用作攻擊個人、組織、信仰、宗教或教派的媒介;(ii) 包含法律禁止的言論或推廣;(iii) 用在為任何產品或服務做出不實或未經授權的主張;(iv) 包含誹謗、下流、褻瀆、猥褻、粗俗、厭惡或冒犯的內容或言論 (不論主題或手法);(v) 包含未經驗證的資料參考來源;(vi) 包含在社交群組中認定為無法接受之討論主題的敘述或參照 (如褻瀆或下流內容);或 (vii) 用於宣傳或宣揚 Skype 認為會對大眾、Skype 或誠實廣告商及有信譽的企業造成損害及不利的內容。

3.5 根據本合約授予您的權力是非專屬且可撤回的。您不會獲得任何 Skype 標誌、商標或其他起源標記 (統稱「Skype 品牌」) 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您在此認知,在您與 Skype 之間,Skype 是 Skype 品牌所有權利、所有權或權益的唯一所有人。您使用 Skype 品牌須有利於 Skype。Skype 得指示您如何使用 Skype 品牌,以及如何在節目中展示 Skype 品牌。如果 Skype 單方決定不能接受您的使用方式,Skype 也得指示您停止使用 Skype 品牌。如果您獲指示停止使用 Skype 品牌,您應立即停止使用 (如果此指示與某一節目相關,您不再獲允許「廣播」或授權此「節目」的「廣播」)。

3.6 得隨時修訂本「廣播服務條款」。您依授權繼續使用 Skype 軟體,即構成您接受修訂後的「廣播服務條款」條款與細則,並受其約束。對於「廣播服務條款」修改所造成的任何損害及/或終止,Skype 概不負責。

3.7 您明確確認已閱讀這些「廣播服務條款」,並且瞭解其中列出的權利、義務、條款與條件。根據本文授權的方式使用 Skype 軟體,即代表您明確同意受到這些條款與細則的約束,並授予 Skype 本文中所列的權利。

© Skype – 上次修訂時間:2018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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