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Skype 廣播指南方針 1. 廣播服務條款的適用性
除非 Skype 另有書面同意,否則在任何廣播 (定義如下) 節目 (定義如下) 中使用 Skype 軟體時,皆須遵守「廣播服務條款」。
如果您想在「廣播節目」中使用 Skype 軟體,即必須同意「廣播服條款」。除非與 Skype 另有書面協定,否則若您不同意「廣播服條款」,即無法在「廣播節目」中使用 Skype 軟體。
2. 廣播節目中的 Skype 識別
在任何「廣播節目」中使用 Skype 軟體,即代表您同意遵守「Skype 廣播指南方針」 (會不時更新) 中任何適用的條款及下列額外要求,惟法律禁止者除外:
2.1 音訊節目。對於沒有播送影像的任何節目,適用以下要求:
(a) 若任何「節目」使用 Skype 軟體的時間不超過十五 (15) 分鐘,應在開始及結束使用時播放識別通告,如「Skype 廣播指南方針」所述 ;
(b) 若任何「節目」使用 Skype 軟體的時間達到或超過十五 (15) 分鐘,應如「Skype 廣播指南方針」所述,在開始及結束使用時,以及「節目」進行期間每隔十五 (15) 分鐘,播放識別通告 ;以及
(c) 如果想要在任何 [節目] 中包含代表特定 Skype 撥打功能或動作的音效 (例如但不限於,接聽電話的「接聽」音效,或是結束通話的「掛斷」音效),您僅能使用 Skype 中現有的特定音效,並需進一步遵守「Skype 廣播指南方針」中對於使用 Skype 音效的要求。
2.2 視聽節目。對於您使用 Skype 軟體或包括 Skype 軟體視訊描述在內的任何視聽「節目」(即播送的影像伴有音訊信號),適用以下要求:
(a) 任何使用或包括 Skype 軟體視覺描述之「節目」皆需取得 Microsoft 核准與授權。收到授權後,使用 Skype 浮水印圖示時必須遵守「Skype 廣播指南方針」中規範的所有要求。若要要求提供授權,請在此提交要求。
(b) 如果想在「節目」中擬用特定裝置,您僅能使用適合該裝置的 Skype 使用者介面,如同在「Skype 廣播指南方針」中所示。
(c) 如果想要在任何 [節目] 中包含代表特定 Skype 撥打功能或動作的音效 (例如但不限於,接聽電話的「接聽」音效,或是結束通話的「通話掛斷」音效),您僅能使用 Skype 中現有的特定音效,並需進一步遵守「Skype 廣播指南方針」中對於使用 Skype 音效的要求。
3. 一般條款
3.1 定義
3.1.1「廣播」意指透過任何現在已知和未知的媒體及格式,同時向公眾傳送,媒體及格式包括但不限於資料通訊網路、網際網路、電子郵件系統、電視、收音機或衛星系統、有線、無線或光纖網路上的點對多點傳輸;為此目的,「廣播服務條款」也包括小眾廣播和多點播送。
3.1.2「節目」意指即時或預錄的音訊或視訊表演。
3.2 您陳述並保證您有權同意並遵守「廣播服務條款」的條款與細則。您負責獲得所有授權,並支付「節目」及「廣播」引起的所有授權費及其他費用和開銷。無論在任何情況下,Skype 將不對與「節目」或「廣播」相關的任何費用或開銷負責。
3.3 您負責遵守與「節目」和「廣播」相關的適用法律,並自行承擔費用。對於以下情事所造成的任何及所有損失、成本、債務、損害和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和其他相關花費),不論其種類、本質及性質,您同意補償 Skype、其加盟網站和 Skype 員工、為其辯護並使其免於承擔損害:(i)「廣播」和「節目」;(ii) 您誤解或違反在「廣播服務條款」中承諾要遵守的項目,或 (iii) 違反在「廣播服務條款」中所做的約定、同意事項或義務。
3.4 Y您需負責觀察並及盡合理努力,確保「節目」、「廣播」及 / 或 Skype 軟體不會:(i) 用作攻擊個人、組織、信仰、宗教或教派的媒介;(ii) 包含法律禁止的言論或推廣;(iii) 用在為任何產品或服務做出不實或未經授權的主張;(iv) 包含誹謗、下流、褻瀆、猥褻、粗俗、厭惡或冒犯的內容或言論 (不論主題或手法);(v) 包含未經驗證的資料參考來源;(vi) 包含在社交群組中認定為無法接受之討論主題的敘述或參照 (如褻瀆或下流內容);或 (vii) 用於宣傳或宣揚 Skype 認為會對大眾、Skype 或誠實廣告商及有信譽的企業造成損害及不利的內容。
3.5 根據本合約授予您的權力是非專屬且可撤回的。您不會獲得任何 Skype 標誌、商標或其他起源標記 (統稱「Skype 品牌」) 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您在此認知,在您與 Skype 之間,Skype 是 Skype 品牌所有權利、所有權或權益的唯一所有人。您使用 Skype 品牌須有利於 Skype。Skype 得指示您如何使用 Skype 品牌,以及如何在節目中展示 Skype 品牌。如果 Skype 單方決定不能接受您的使用方式,Skype 也得指示您停止使用 Skype 品牌。如果您獲指示停止使用 Skype 品牌,您應立即停止使用 (如果此指示與某一節目相關,您不再獲允許「廣播」或授權此「節目」的「廣播」)。
3.6 得隨時修訂本「廣播服務條款」。您依授權繼續使用 Skype 軟體,即構成您接受修訂後的「廣播服務條款」條款與細則,並受其約束。對於「廣播服務條款」修改所造成的任何損害及/或終止,Skype 概不負責。
3.7 您明確確認已閱讀這些「廣播服務條款」,並且瞭解其中列出的權利、義務、條款與條件。根據本文授權的方式使用 Skype 軟體,即代表您明確同意受到這些條款與細則的約束,並授予 Skype 本文中所列的權利。
© Skype – 上次修訂時間:2018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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